面试结果分“合 格”与“不合格”两种。如考生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复核申请。申请须以邮件形式发送 至shteacher900@163.com邮箱,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简要查询理由等信息。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对 考生考试有关信息与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并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面试结果分“合 格”与“不合格”两种。如考生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复核申请。申请须以邮件形式发送 至shteacher900@163.com邮箱,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简要查询理由等信息。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对 考生考试有关信息与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并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