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证考试大纲的要求,《中学综合素质》我国主要教育法律法规解读这一节需要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等。

  在教育法律法规的纵向结构体系中,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活动规范纳入教育法规体系。党和政府制定的有关教育方向性的文件也纳入教育法规体系。

  一、《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性质与地位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教育部制定颁发的,属于“教育规章”。为实施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提供了实际操作规则。《办法》不仅与学生的权利保护有关,也与教育活动中学校权益、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秩序相关。

  2.《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基本结构与内容

  (1)基本结构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共有三部分(总则、分则和附则)六章,40条。总则规定了制定该规章的宗旨、依据、适用范围和事故处理原则等。分则从事故与责任、事故处理程序、事故损害的赔偿、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四个方面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作了规定。附则明确了《办法》所涉及的责任主体等内容。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2002年6月25日教育部令第12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13 E1《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