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时间是9月5日-8日,考试时间是11月4日,请学员仔细阅读江西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各省份报名公告将陆续发布,更多教师资格考试内容持续更新中,请考生及时关注文都教师考试网(jiaoshi.wendu.com)。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137号)精神,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1月4日举行。为做好我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17年9月5日9:00—8日17:00;
2.网上审核:2017年9月6—9日;
3.网上缴费:2017年9月6日9:00—12日24: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2017年10月30日—11月4日;
5.笔试考试:2017年11月4日;
6.成绩公布查询:2017年12月12日。
二、报考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1.江西省户籍且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者,可报名参加考试。
2.江西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不论其学历培养层次和培养年限,均从三年级开始可以报考;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从四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三年制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从二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3.江西省内2015年以前(含2015年)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间期限内),可按照师范生首次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政策,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如果所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报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报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时 间
类 别 |
11月4日(星期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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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1:00 |
下午 13:00-15:00 |
下午 16: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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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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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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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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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文化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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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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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实习指导 |
1.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 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具体科目代码详见附件1)
2.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3.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4.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各科考试。
5.申请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科,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6.笔试考试科目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五、报名、缴费
笔试报名、资格审核和缴费三个阶段均在网上完成。
1.报名流程:
(1)登录。考生在2017年9月5日9:00—8日17:00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考生要认真仔细阅读网页提示和报名注意事项。
(2)注册。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后需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如考生未按要求上传照片导致照片不合格,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名。考生按本人户籍所在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在校生按就读学校所在地选择考区。
2.资格审核: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须本人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指引进行网上信息填报,考生应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等团体代为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填报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笔试报名资格审核由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负责,网上审核主要审核考生照片及考生信息的完整性。如因“照片不合格”或户籍不符等原因而未通过审核,考生在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的同时,还需重新选报省份、类别、科目。否则,本次报名无效。
3.信息修改。网上报名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在规定时间内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审核成功后不得更改考生信息。未经考区网上审核确认、未缴纳报名费的,本次报名无效。
4.缴费:根据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精神,报名考试费按每生70元/科的标准收取。
六、考场编排及试卷申报
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负责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编排本考区考场。试卷(含备用卷)包装规格为每袋30份,试卷申报以考区为单位,考务系统提供辅助申报功能,实际申报数量,以签字、盖章纸质文件为准。各考区在考生报名结束后于2017年9月25日前将试卷申报表签字盖章后传真至省教育考试院成社处,传真电话:0791-86765370。
七、其他事项
1.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准考证号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由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在考前一周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笔试成绩将于12月12日公布,考生可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笔试成绩。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国家确定,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在外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笔试,单科成绩合格,有效期内可跨省保留成绩。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方可参加面试报名。
3.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4.请考生及时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了解相关考试信息。
5.江西省内2015年以后(不含2015年)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年限要求参照报考对象第2条规定。
6.省教育考试院成社处咨询电话:0791-86765571、86765370。
附件: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