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时间是2018年1月16日-19日,考试时间是2018年3月17日,请学员仔细阅读湖北省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各省份笔试报名通知将陆续发布,更多教师资格考试内容持续更新中,请考生及时关注文都教师考试网(jiaoshi.wendu.com)。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 [2013]9号)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事项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249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幼儿园、小学、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精神,自2017年下半年起,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 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 ”“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

  2.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网上审查。考生必须本人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注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禁止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资格的现场审核工作将在面试报名环节进行。

  3. 笔试报名时间:1月16日至19日16:00;

  4. 网上审查时间:1月16日至19日16:00;

  5.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22日12:00;

  6. 考试日期: 3月17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类 别
3月17日(星期六)
上  午 下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省报名参加考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应为本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北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除面试新增科目在武汉考区、孝感考区报考以外)应在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不得跨地区报考(神农架林区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报考)。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考试结束后,可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3.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含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具备举办学前教育资质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见附件3)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

  (三)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步骤

  1.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及审查。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报名,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宜。

  第三步:网上审查。考生网上报名后,应在24小时后再次登陆,查看报名信息是否已经通过网上审查。如果审查已经通过,考生应及时网上缴费;如果审查未通过,考生应按照标注的原因,对有关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提交。

  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成绩合格,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核中将被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2. 网上缴费

  (1)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13】130号文件精神,实行网上在线支付考试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网上可在线支付的方式见附件2。

  (2)根据鄂价费规【2013】28号文件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科70元。

  (3)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该生当次报名考试资格,请广大考生注意。

  3. 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查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3月12日至17日考试之前在报名网上下载并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