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6年果洛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程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名,其中:面向全省15名、面向果洛186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面向全省岗位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果洛岗位的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订立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具备《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考考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0年 9月 22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招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22日9:00 至 9月28日24: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指南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除外)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10日9:00至10月13日18:00,到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招聘岗位专业(学科)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执行。

  3、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凡不按时限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试时间及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一)笔试

  1、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综合应用能力分为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50%),各门分值150分。笔试总成绩最终将换算为百分制。

  2、时间:拟定于2016年10月29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合成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数与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按照考试类别及科目分别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单科成绩缺考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需向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相关证明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所需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仅递补一次进入面试环节。

  3、报考资格条件中有“懂藏汉语言文字”岗位的考生,待资格复审通过后,在面试之前进行藏语言文字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4、报考资格条件中有“懂藏汉语言”岗位的考生,待资格复审通过后,在面试之前进行藏语言口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5、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时间及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6、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小于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空缺岗位需要递补人员的,按该岗位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考察工作由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及标准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考察时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传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填写《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满,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七、有关要求

  (一)加分条件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在青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以及教育和卫生行业见习岗计划(仅限乡镇及以下学校、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经认定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对父母有一方现在本省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以上的汉族子女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二)户籍、年龄等的时间认定。符合本省(本州)户籍条件考生,在本省(本州)落户时间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0年9月2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各类服务项目的年限及加分中工龄和户籍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22日。

  (三)学历认定。进入面试人员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务必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直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网上学历认证,否则,逾期无法提供的后果自负。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四)其它相关要求,按《果洛州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指南》(见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执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细查看。

  (五)此次招聘全过程的有关信息将在网上随时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询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www.qhpta.com),详细了解招聘过程中每个工作环节的具体要求。

  八、其它

  本方案未尽事宜或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特殊问题,由果洛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75-8384835,8358116

  点击下载>>>2016年果洛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