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专业教师的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及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的精神,我校于2016年12月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博士学历教师岗位8个。

  为保证学校用人条件,并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要求,按照市人社局及市教委有关规定,特制定天津市职业大学2016年12月公开招聘博士学历教师岗位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职业大学始建于1978年,是全国接受世界银行贷款的17所院校之一,也是天津市举办高职教育和办学规模最大的一所综合性高职院校。1997年至今,学校连续第五、第六、第七和第八届当选为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2002年,被教育部和财政部确定为天津市唯一的“全国高职高专示范性学校重点建设单位”。2006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之一,2009年10月以优秀成绩通过验收,并获得教育部500万专项资金奖励。

  学校占地面积1064亩,建筑总面积369943平方米,实训室(基地)面积102861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已达2.06亿元,生均1.74万元;在校生12672人,现有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占46%,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62.7%,双师素质教师占62%。图书馆藏书92.87万册,电子图书8587GB,是天津市高等学校电子图书馆成员单位。学校下设7个学院、3个系和2个教学部,建有53个专业,涵盖工、经、管、文等专业。

  学校拥有眼视光技术、包装技术与应用、应用化工技术、物流管理、酒店管理等5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嵌入式技术与应用、社区管理与服务等3个天津市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高职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简称普惠专业)重点专业的建设已通过教育部验收。

  目前,学校与天津科技大学在化工与工艺、包装工程、物流工程、酒店管理等四个专业开展联合培养本科应用型、高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

  建校30多年来,学校坚持“服务为本,应用为根,质量立身,卓尔不群”的办学理念,秉承“育德育能,力实力新”的校训,发扬“勤奋、求实、团结、创新”的校风,立足天津、面向全国,积极投身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特别是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正在为办好国内领先、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而努力奋斗!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审批的程序进行,确保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和具体要求详见《天津市职业大学2016年12月博士学历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符合应聘要求:

  1.不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和具体岗位条件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本校管理的;

  6.已报考或同时报考本校及外单位其他岗位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具体条件

  各岗专业要求和具体要求详见《天津市职业大学2016年12月博士学历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hrss.gov.cn/和学校人事处公共网页http://rsc.tjtc.edu.cn/index.asp上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1)应聘者请登陆http://rsc.tjtc.edu.cn/index.asp人事处主页“2016公开招聘”专栏,了解相应岗位信息,下载并填写《天津市职业大学2016年12月博士学历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及个人有关学历学位扫描件、专业论文和科研材料扫描件等,发电子邮件(发件前请电话联系人事处薛老师,初步确认是否符合报名资格,电子邮箱:tjtc_renshichu@126.com)传送我校。为保证报名工作无遗漏,请电邮个人资料后再次电话联系人事处确认报名成功。(电话:022-60585338;联系人:薛老师)。

  (2)到学校人事处现场报名。

  报名者应尽量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

  ①《天津市职业大学2016年12月博士学历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

  ②(本科、硕士、博士期间)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职称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重要社会兼职的聘书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③论文代表作、科研项目结题及获奖证书;

  ④期同底免冠1寸半彩色照片3张(或电子版)。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信息材料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人员本人提供,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9日后接受报名,接受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学校将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分别进行资格审核及考核,各岗位考核时间在开考前一周通过我校人事处网页“2016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同时报名截止,不再接受报名。

  (四)资格审查

  博士教师岗位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有符合岗位基本条件并经学校确认具备岗位匹配性条件的应聘者,学校将根据院系工作安排、岗位应聘情况及应聘者个人时间安排,不定期、分岗位进行面试约谈和专业考核,本次招聘岗位不安排笔试环节,全部以专业试讲和专业讲座方式进行。

  (五)考试和考核

  专业考核以专业讲座、课程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每个岗位具体考核及试讲内容由学校根据岗位需要自行确定。

  专业考核的具体事宜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布。

  应聘人员专业考核成绩在学校人事处主页http://rsc.tjtc.edu.cn/index.asp “2016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1.具备应聘资格的人员根据考核或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最终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时,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体检复查,每个应聘者只准许一次,在学校指定的更高一级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2.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状态、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 考察的具体方式:请被考察人员进入具体用人部门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考察周期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考察期满由用人部门给予初步考察意见,由人事处审核部门考察意见并确定考察结果。考察的结果将直接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关于递补环节

  以下四种情况下,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专业考核后入选人员由于自身原因不参加后续程序的;

  2、体检环节不参加或放弃体检的;

  3、体检后不参加考察或者考察结束后放弃报考岗位的;

  4、其他由于考生自身原因而不参加或放弃应聘环节的。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结果,经校领导班子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人事处主页http://rsc.tjtc.edu.cn/index.asp “2016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拟聘人员须按照学校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同意)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办理调入接收手续。被聘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3年(含半年试用期)的聘用合同。请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签订的聘用合同书继续履行聘任职责,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60585338,联系人:薛老师

  纪检电话(纪检委):022-60585055,联系人:宋老师

  点击下载>>>2016年天津职业大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zip

  天津市职业大学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