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情况简介
学校现有教学班 15 个,学生六百多人。在编教师 31 人,学历达标率 100%。教学现代化信息化建设初具规模,校园网基础设施完善,全面实现课堂教学平台化,教师办公电脑化。按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配备所有功能场室,学校图书室藏书量足以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要。先后被评为 “佛山市一级学校”、“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佛山市义务教育优质学校”等。
二、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
三、招聘需求
(一)招聘人数:2 人
(二)招聘岗位名称:语文、数学专业教师各 1 人,具体见附表《顺德区教育局 2017 年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义务教育阶段)》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的语文、数学学科教学及因工作需要安排兼顾的其它学科教学工作;
2、学生的安全管理及活动管理;
3、学校分配的校务和线务工作。
(四)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属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报考人员,确实未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一经录用,必须在引入后 1 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三)年龄: 35 岁以下(1982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符合区政府办《印发佛山市顺德区吸引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12]70 号)条件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四)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五)职称:社会在职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在 8 年以上的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六)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七)其他条件:
1.属于 2017 年应届毕业生,办理了暂缓就业的 2015 年和 2016 年毕业生应聘的,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
(2)综合考评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年级毕业生总数前 50%比例内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 2.8 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学籍成绩表和有关证明)。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
(4)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专业院校是指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专门院校。
2.属于社会在职人员应聘的(应聘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校长或教师荣誉称号;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2)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电教站颁发的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的;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
(3)具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者。
3.港澳大学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国(境)外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中国驻所留学国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期间毕业的视为应届毕业生(以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签署日期为准,下同),2015 年 6 月 30 日前毕业的视为社会在职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登录 http://www.sdedu.net 报名,在网上确认报名的同时,需向我校递交纸质应聘材料。
2、必须在 2016 年 12 月 14 日 24 时前把以下材料纸质版亲自交到本校梁校长处:
(1)学历、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简历一份。
(4)有关获奖及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联系方式:
梁丽糖校长,办公电话:0757-27786712
电子邮箱:308719066@qq.com
3、我校按照招聘条件,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对照应聘人员递交的书面招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试形式:面试初试为答辩、试教;复试采用说课、答辩、教师基本素质考查等形式,考察应聘对象的综合能力。
面试内容:考察和测评应聘对象的基本素质(包括:仪表、仪态、教育理念、语言的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和教育教学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复试面试流程:通知面试复试当天,先进行答辩,再进行专业知识考核,最后环节为说课。
时间安排:以通知为准。
(三)笔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由顺德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四)录用。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顺德区教育局通知后,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学校实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享受顺德区内在编公办教师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
五、其他说明情况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2017 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为准。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龙潭小学
2016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