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和《2017 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结合我校师资需求缺口实际,现就 2017 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学校情况简介

  学校地处杏坛镇城区,现有在编教师 53 名,本科或以上学历教师 48 人,学历达标率 100%。学校为佛山市一级学校,学校先后通过佛山市规范化学校和优质学校验收,2010 年评为广东省第四批“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近年来,学校以“为每一个孩子的终身发展奠基”作为办学理念,将校园打造成为孩子们的快乐成长的乐园。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区、镇先进单位,曾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文学社”、 “少儿版画优秀组织单位”、“顺德区书香校园”等光荣称号。

  二、招聘对象:

  必须符合顺德区教育局印发的《2017 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相关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需求

  (一)招聘原则公开招考、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语文教师一名。具体见附表《顺德区教育局 2017 年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义务教育阶段)》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基本条件:必须符合顺德区教育局印发的《2017 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登录 http://www.sdedu.net 报名,在网上确认报名的同时,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附成绩单)、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荣誉及资历复印件、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生活(全身)彩照一并装订成册,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前送交我校副校长室何校长收,逾期不再受理,敬请理解。我校按照招聘条件,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对照应聘人员递交的书面招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学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马齐居委会关东大道 65 号,邮编 528325,联系电话:27798266

  (二)面试。

  面试按《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7 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

  1、面试环节

  通过学校报名资格审查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分初试和复试。学校将根据报名的具体情况决定初试的时间和形式。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总分(即复试成绩)为 100 分,合格分为 70 分。

  学校网站“校园新闻”栏公布面试初试名单和初试时间安排。初试入围者,复试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初试时,学校需要验证应聘者的学历、身份证、户口本、荣誉证等原件。

  招聘期间,请应聘者保持通讯渠道畅通,以便及时沟通。

  2、面试形式与内容

  面试(指复试,下同)形式采用说课(试教)、答辩、教师专业素质考查等形式,考察应聘对象综合能力。

  面试主要考察和测评应聘对象的基本教育素质(包括仪表仪态、教育理念、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和教育教学能力(包括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等)。

  3、面试评分

  面试总分为 100 分,合格分为 70 分。面试分采取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

  4、公布成绩

  面试成绩将会现场对个人公布,也将公布在学校网站“学校新闻” 栏,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相关人员可自行查看面试成绩。

  5、学校推荐人员参加顺德区招聘教师统一考试

  根据顺德区招聘教师文件要求,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对象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岗位数(2n+1):1 的比例{即笔试人选数=(招聘岗位数×2)+1}推荐人员参加笔试。若出现个别岗位(学科)面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实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则按面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推荐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由顺德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四)录用。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顺德区教育局通知后,按常规办理毕业生接收或人事调动手续,学校实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享受顺德区内在编公办教师待遇。

  五、其他说明情况

  (一)在校期间受过学校处分人员者不予以招聘。

  (二)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或经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永不录用。

  (三)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学校实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

  本公告解释权归顺德区杏坛中心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757-27798266、0757-27784868、0757-22896789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中心小学

  2016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