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
旅游系烹调专业课教师1名。
二、选聘范围
州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专业技术人员(不含自收自支人员、工勤编制人员)。
三、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原则上40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人员不超过45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和任职试用期内的;
7、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1、发布公告:在州人社局及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2、组织报名:由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者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者如实填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1寸登记照,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选聘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6日。
报名地点: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3、素质测评: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及教学专家组成考评小组,对应聘人员岗位工作能力水平及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评,推荐考察对象。
4、体检及考核。根据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由学院组织实施。考核包括对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由学院会同人事部门共同商定是否进行递补。
5、公示及调动。根据选聘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讨论决定拟选聘人选,并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在本公告发布范围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
点击下载>>>恩施职院选聘报名表.xls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