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是湖北省属多科性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市,地处中华民族智慧化身诸葛亮的故居--古隆中,校园三国历史文化景观和自然景观相得益彰,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以“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为校训,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热忱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应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拔尖创新人才招聘
(1)面向国家“千人计划”学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等拔尖创新人才,实行“一人一议”方式引进,给予优厚待遇。
(2)围绕机械工程、车辆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基础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艺术学、地理学等学科,面向湖北省“百人计划”学者、“楚天学者”、各省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隆中学者”及符合上述人才工程条件等海内外优秀人才。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家属安置及住房分配等引进待遇实行“一人一议”。
(二)专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17年教师招聘计划》
1、教授、博士研究生
应聘人员具有教授或正高职称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第一学历一般应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毕业,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具有副教授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且本、硕、博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与岗位需求高度相关。相关待遇如下:
(1)安家费
文、理科10—25万,工科15—35万元,特别优秀人才面议。
(2)科研启动费
社会科学类2—10万元,自然科学类2—20万元。引进当年给予直接科研启动费2万元,其它部分作为博士科研基金以项目申报方式获得,分年度下拨,用于资助乙方到校后科研项目研究。
(3)配偶安置
①急需紧缺学科:配偶第一学历具有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采用固定制职工方式安置;
②重点引进学科: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采用固定制职工方式安置,第一学历具有普通本科学历者采用人事代理方式安置;
③一般学科:原则上配偶不予安置,特别优秀人才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采用人事代理方式安置;
④近五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奖励或近五年主持过科研项目者可视具体情况采用固定制职工方式安置或采用人事代理安置,一事一议。
(4)住房
可提供2室1厅过渡住房一套,服务期前3年内享受住房租金补贴1000元/月。
(5)津贴待遇
①教授、博士到校工作享受特殊津贴13000元/年,博士另享受学历津贴5000元/年(博士后享受学历津贴7000元/年)。
②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含副高)到校工作后,三年内享受教授校内工资待遇,三年后按实际职称享受工资待遇;博士到校工作后,三年内享受副教授校内工资待遇,三年后按实际职称享受工资待遇。
2、硕士研究生
(1)岗位条件
①应聘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超过35岁。
②硕士阶段学校应为国内外知名大学,且应聘者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或海外知名院校)毕业,其中本、硕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与岗位需求高度相关,同等条件下具有海外留学背景者优先。
③建筑学、音乐学和护理学应聘者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国内知名专业院校硕士研究生。
3、技术型教师
(1)岗位条件
①应聘者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所学专业及实践方向与岗位需求相关,原则上不超过35岁,行业企业一线从业经历不少于三年。如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学历条件可放宽为全日制本科,年龄可适当放宽。
②工程类岗位应具有一线企业工作经历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学类岗位应具有医学院校(医学科研院所、医院)教学、科研及临床实际工作经历和教学(或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音乐学类岗位应具有音乐院校(艺术机构)教学及艺术表演实际工作经历和教学(或艺术表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各类岗位有注册类职业资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特别优秀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4、专任教师岗位均按固定制职工方式聘用,纳入学校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辅导员岗位,岗位计划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17年辅导员招聘计划》
1、岗位条件
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8岁,中共正式党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曾担任校(院)主要学生干部,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2、岗位待遇
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四)实验技术人员岗位,岗位计划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17年实验技术人员招聘计划》
1、岗位条件
实验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8岁,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本、硕期间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高度相关。
2、岗位待遇
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五)教学秘书岗位,岗位计划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17年教学秘书招聘计划》
1、岗位条件
教学秘书岗位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8岁,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本、硕期间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高度相关。
2、岗位待遇
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六)管理人员岗位,岗位计划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17年管理人员招聘计划》
1、岗位条件
管理岗位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8岁,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本、硕期间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高度相关。
2、岗位待遇
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三、招聘程序
1、应聘者可以书面形式或电子形式来校或通过电子邮箱投递详细简历;各岗位电子简历统一投至学校人事处招聘邮箱( hbwlxyrc@163.com)及各用人单位负责人邮箱。
2、应聘人按湖北文理学院需求计划所列的岗位投递简历。邮件标题按照“应聘单位(或岗位)+学科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姓名”格式发送,否则不予接收。
3、学校用人单位初审简历合格后,通知应聘人来校参加考核,应聘人应提供简历中所述材料。专任教师岗位考核方式主要以面试为主,考核采取科研报告和课程试讲结合的形式。其他岗位面试根据相关岗位和专业要求,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核形式。
4、应聘简历中应包含以下信息:
(1)应聘人详细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国外证书须有教育部认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各类教学、科研类获奖证书。
(3)发表论文目录。发表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影响因子,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著作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并同时提供三篇代表应聘人研究水平的三篇学术论文影印件(或扫描件)。
(4)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来源和经费、本人所完成的内容。
(5)获得专利情况。包括专利名称、种类、专利号、排名情况、本人完成部分。
5、学校将与拟聘人员签署人才引进(聘用)协议,上述所有引进人才都须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
6、拟来校工作人员到就读学校或原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派遣或调动手续后到湖北文理学院报到。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隆中路296号湖北文理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441053
联系电话(传真):0710-3591360 0710-3590255
联系人: 章老师15586407077 余老师13387235699
李老师18986385855
E-mail: hbwlxyrc@163.com(请应聘者注明应聘岗位将电子简历发送至此邮箱或用人单位负责人邮箱)
网址:www.hbua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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