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甘孜州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甘府发[2009]5号)规定以及工作需要,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局将于2017年5月10日至6月17日分别在四川民族学院、西华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甘孜州职业技术学校举办四场2017年甘孜州紧缺专业教师公开考核招聘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招聘紧缺教师的单位为7个甘孜州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康定中学、康定中学实验小学、甘孜州康南民族高级中学、甘孜州康北民族高级中学、甘孜州职业技术学校、甘孜州高级中学、甘孜州幼儿园)以及部分县(市)所属中学。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教师126名。其中:普通类紧缺专业教师103名、藏文类(掌握康巴语系牧区语系)紧缺专业教师23名。所有招聘岗位均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甘孜州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教师信息表》。

  三、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1.2017年5月10日-5月11日在四川民族学院;

  2.2017年5月13日-5月14日在西华师范大学;

  3.2017年5月16日-5月17日在四川师范大学;

  4.2017年6月17日-6月18日在泸定县大坝教育园区甘孜州职业技术学校。

  在上一场招聘会上已招聘满额的岗位,下一场招聘会不再招聘。

  四、招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采取应聘人员直接向招聘组报名,经招聘组考核审查合格后,统一参加笔试和面试,以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的办法进行。

  五、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四川省招聘(2017年4月30日前户籍在四川省)。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原件标注专业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热爱民族地区教育工作,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82年4月30日—1999年4月30日期间出生)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7.学历及专业要求

  (1)学历要求

  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并同时具备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以下简称“三证”)。

  (2)专业要求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对口学科,例外情形如下:

  ①应聘藏数学、藏物理、藏政治、藏历史学科的,可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政治、历史专业学科中具有藏语言文学特长的毕业生,也可为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藏文类专业的具有相应学科特长、且取得相应种类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②应聘生物、藏语文、音乐、舞蹈教师岗位的,可为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生物类、藏语言文学、音乐与舞蹈表演专业取得相应种类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③应聘甘孜州职业技术学校财会、土木工程、畜牧兽医教师岗位的可为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财会、土木工程、畜牧兽医专业毕业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非师范专业的聘用人员必须在两年内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种类教师资格证,否则无条件解聘)。

  8.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信息表》)。

  9.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应聘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与甘孜州签订了省属免费师范培养协议的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

  六、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于招聘会指定招聘点的第一天(即5月10日、5月13日、5月16日、6月17日)当日上午08:30—11:00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

  (1)双面打印的《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此表由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必须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4)全日制普通高校就业推荐表一式三份。

  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由所在院校招生就业部门出具学历证明原件,注明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并在正式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出具“三证”原件;若在正式办理聘用手续时未取得“三证”,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审查

  招聘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进行考核审查。考核审查合格者,招聘组在《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上签章,签章后连同其他应聘材料一并由招聘组保存。

  (三)笔试和面试

  考核审查合格者由招聘组统一组织在招聘会各招聘点的第一天当日12:30—17:30按组分别进行笔试和面试,第二天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拟聘用相关手续。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

  2.面试

  笔试结束,由招聘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及排名,按照招聘名额与参加笔试人员不高于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由招聘小组负责指定说课内容,并组织评课、评分工作。

  (四)拟聘用人员确定

  笔试、面试结束,招聘组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由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在《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相应栏目盖章确认。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组统一组织在二级乙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拟聘用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教[2004]295号)及《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

  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

  招聘机关及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七)公示

  凡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甘孜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核实并作出是否聘用的结论。因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州级主管部门或各县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是五周年,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6-2822498;

  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教育局纪检组:0836-2834772。

  政策咨询电话:

  甘孜州教育局人事科0836-2834722;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