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湖明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数学教师1名:主要承担小学数学教育教学任务。
语文教师1名:主要承担小学语文教育教学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有从教经历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预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1)请将如下材料发送至邮箱441634987@qq.com ,填写完整的《厦门市湖明小学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
(2)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拍照发送。
(3)联系电话:5039312 13806086576 (洪老师)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月
(二)资格审查
1.报名后由厦门市湖明小学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电话通知参加考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厦门市湖明小学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学校岗位需要、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湖明小学校务公开栏对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由厦门市湖明小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 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本招聘启示由厦门市湖明小学负责解释。
附件:
招聘所用材料 .doc
厦门市湖明小学
20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