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厦门市湖明小学非在编教师招聘启示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湖明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数学教师1名:主要承担小学数学教育教学任务。

  语文教师1名:主要承担小学语文教育教学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有从教经历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预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1)请将如下材料发送至邮箱441634987@qq.com ,填写完整的《厦门市湖明小学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

  (2)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拍照发送。

  (3)联系电话:5039312 13806086576 (洪老师)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月

  (二)资格审查

  1.报名后由厦门市湖明小学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电话通知参加考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厦门市湖明小学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学校岗位需要、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湖明小学校务公开栏对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由厦门市湖明小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 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本招聘启示由厦门市湖明小学负责解释。

  附件:
                        招聘所用材料  .doc

  厦门市湖明小学

  20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