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河北区教育系统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将组织实施2017年河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河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河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114人(招聘单位均已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相应空岗)。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17年4月22日。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报考人员从2017年4月13日9:00至4月21日在下列网站查询: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五、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http://www.tjrc.com.cn

  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2日9:00至4月26日18:00。

  笔试缴费时间:2017年4月22日9:00至4月27日18:00。

  改报时间:2017年4月28日9:00至16:00。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7年5月3日9:00至5月5日18:00。

  笔试时间:2017年5月6日上午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

  2017年5月22日,报考人员可到河北区教育局查看公示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并且于资格复审结束前2日通知招考部门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

  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持相关材料,于2017年5月25日至5月27日在河北区教育局(河北区中山路205号)进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复印件一份);

  (5)由现工作单位或存档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016届和2017届毕业生验证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不用提供。但需要签订承诺书,承诺本人于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7)报考岗位要求的英语、计算机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8)学信网(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原件、复印件一份。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微课堂,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参加面试的考生,可到河北区教育局查询总成绩公示。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具体为:总成绩 = 笔试×40% + 面试×60%。

  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体检未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将在北方人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咨询电话:022-26288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