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教师人才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0名(事业编制)。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省教育厅和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7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国外留学人员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21日17:00)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报考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7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2017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4.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学科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学科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为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非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涟水县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7日--5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涟水县教育局(涟水县海安路14号)。

  咨询电话:涟水县教育局 0517-82380380

  涟水县人社局 0517-82380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