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应往届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身体健康,能胜任高中教学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学校管理和安排,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4、6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
5、烟、酒和嚼摈榔嗜好。
三、招聘岗位
科目 | 人 数 | 备注 |
语文 | 5 | 专业对口高中教师资格 |
数学 | 5 | 专业对口高中教师资格 |
英语 | 5 | 专业对口高中教师资格 |
政治 | 2 | 专业对口高中教师资格 |
历史 | 2 | 专业对口高中教师资格 |
地理 | 2 | 专业对口高中教师资格 |
物理 | 2 | 专业对口高中教师资格 |
化学 | 2 | 专业对口高中教师资格 |
生物 | 2 | 专业对口高中教师资格 |
通用技术 | 1 | 专业对口高中教师资格 |
信息技术 | 1 | 专业对口高中教师资格 |
音乐舞蹈 | 1 | 专业对口高中教师资格 |
美术 | 1 | 专业对口高中教师资格 |
(一) 报名时间
2017年5月8日—5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有意应聘者将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等资料发到邮箱1904517453@qq.com。主题格式:姓名+专业+年龄+籍贯
三、笔试、试教、面试时间及内容
1、笔试时间:电话通知,笔试内容为各学科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知识。
2、试教和面试时间:考完试后进行。
四、录用考核
1、经笔试、试教、面试合格的教师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审查合格,申请转正。
2、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方式畅通,若因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待遇
1、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经录用签订合同月工资5000—9000元,合同期内学校负责办理社保。
2、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评定相关职称。
咨询电话:15958794642(李校长),13974593233(李老师)
邮箱:1904517453@qq.com
学校地址:贵州省天柱县凤城镇白水路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