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择校、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者需提供学历证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同时还要提供学校签字盖章的2014-2017学年度备课笔记及课程安排表,与学校签订的有效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含首次与所有续签合同),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具体样式和要求见附件5)以及报考所需要提供的其它证件和材料。

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经庐江县教育局批准、庐江县人社局备案,上挂锻炼、短期任教或支教的我县教师,需提供县教育局的批准文件。

外县报考人员还需另外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或原户籍在我县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夫妻一方在我县工作的,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属企业的需提供劳动用工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间:

1、“绿色通道”人员报名时间:2017年6月30日上午8:00—11:30,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庐江县人社局305室。

2、其他人员报名时间:2017年7月9日-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庐江县教育局北楼一楼会议室。

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资格审查。

收费标准: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

各岗位报考比例须达到N+1(N为选调计划数),不足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主要测查与中小学教师职业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全部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于2017年7月28日(周五)在县教育局人事科(县教育局南楼三楼)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7月29日(周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实行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7月18日上午8:00—11:30到县教育局南楼三楼人事科申请加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日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加分。未能在规定时间申请加分或经审核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不予加分。

加分标准:

1、省级特级教师、教坛新星、省级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称号,加5分。

2、获得以下称号每次按以下标准加分:

市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坛新星称号,加3分;

市级骨干教师,县级教坛新星、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县级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称号,加2分;

县级骨干教师,加1分。

加分记入笔试成绩,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