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公办幼儿园办园需求, 2017年当涂县所属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幼儿教师18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幼儿教师资格。

  (三)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完整的毕业生学业档案,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⑴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⑵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⑶现役军人;⑷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⑸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6) 县内通过公开招聘已被公办幼儿园录用实行人事代理人员;(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将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www.dangtu.gov.cn)统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负责,实行统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日-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当涂县教育局人事股(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东路县教育局1楼)。

  4.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

  ⑴报考人员须填写《资格审查表》(报名时填写),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不小于3:1;不足3:1,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

  ⑵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符合加分条件的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需满2年及以上)。

  5.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人每科缴纳45元笔试费;进入面试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考试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含教学设计、绘画),以大学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教材为主。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加分: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提供相关材料认定加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3.面试

  ⑴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 ,一并进入面试;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60分不得参加面试。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面试。

  ⑵面试形式、内容:测试教育教学基本技能,考察讲故事、弹唱、舞蹈等基本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⑶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四)体检与考察

  1.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规定和规程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走访考核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学习成绩)等,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3.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自主择校

  体检和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前,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www.dangtu.gov.cn)和当涂县人民政府网→网址导航→当涂县教育局信息公开上公示,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由考生本人自主择校。

  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六)聘用

  实行人事代理,不入编,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每3年考核合格续签一次,由县人才交流中心鉴证,享受同类人员工资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第40条、第41条、第4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5—6748031、6748030(县教育局人事股)

  0555—6798718(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555—6748028(县教育局监审股)

  六、其他

  当涂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相关信息,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www.dangtu.gov.cn)和当涂县人民政府网→网址导航→当涂县教育局信息公开上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

  七、未尽事宜由当涂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当涂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当涂县教育局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