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常办发[2011]69号)文件精神,结合天宁实际,经市人社局同意,2016年天宁区直属学校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小学教师2名。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2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具有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其中工作经历或教学经历以与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为准,职称、获奖、学历、专业范围等以证书为准。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tnedu.com)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zhrss.gov.cn)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网(www.cztn.gov.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6年6月12日9:00—2016年6月14日16︰00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及时进行网上缴费。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缴费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审核时间:2016年6月14日9:00-11:30;13:00-17:00。

2.审核地点:常州市天宁区科技促进中心(常州市竹林北路256号)18楼1852办公室。

3.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前后学历)、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优秀教师专业称号证书、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其他可以证明本人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和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4.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完毕,单位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5.资格审核合格,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报名无效。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在简章发布网站予以公告。

三、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采取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内容:根据报考学科指定内容上课。

课堂教学能力考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2.答辩

内容:结合上课内容回答问题。

答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答辩占40%,课堂教学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教育文体局组织实施,区监察局负责监督。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五、公示

区教育文体局、区人社局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管理

招聘学校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2016年8月10日前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区教育文体局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必须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区监察局监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69660622。

监督举报电话:0519---86646944、69660655。

八、本简章由天宁区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常州市天宁区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点击下载>>>

2016年常州市天宁区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