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大纲

教师招聘考试全国没有统一的考试形式和考试大纲,部分省份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就该省范围内有统一大纲),但是大部分省份还是由当地区县教育局对当地区县各学校招聘老师人员进行汇总,然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考试,因此各地没有统一的大纲。

笔试范围

 

笔试考查重点能力与教师资格相同,更偏重专业素质和能力的考查。中小学有所不同。在笔试中,公共基础知识是所有专业都要考的,内容是一样的;专业知识是分专业考的,中、小学的内容也是一样的,但其中的教案设计部分是分小学和中学的。

笔试科目

 

基础知识部分:内容基本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等学科;专业知识部分:一是对基本专业知识的考察;二是对基本知识技能综合运用的考察;三是对本学科课程教案编写的考察 。

笔试分率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