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中小学教师资格清考范围为截至2014年底,已参加过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有一门次以上未通过,且相应考试科目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的考生。省教育厅明确规定,参加清考坚持属地化原则,各地要妥善设置报名条件,最大限度为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服务,确保他们顺利参加考试。对属于本次清考范围但户籍或档案关系已转出陕西的考生,仍可参加清考。经各地组织宣传、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全省共有6307人在11个市(区)相应考点参加考试。

  陕西省教育厅明确,4月中旬起,各认定机构和考生可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自行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单。同时规定,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的人员,经体检、思想品德鉴定、普通话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其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提交学历证件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各市(区)应在春、秋两季分别组织一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确保省考清考工作平稳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