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溪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岗位

  选调名额25名。其中:乡镇中小学教师20名,乡镇幼儿园教师5名。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南溪区2015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

  二、选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公开选调(南溪区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教师不得报选);

  2.乡镇中小学教师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学历不限)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和条件,乡镇幼儿园教师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学历不限)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和条件;

  3.有两年以上任教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任教经历截止计算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4.获乡镇级、片区级及以上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管理者、骨干教师(含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以及相当荣誉称号者或获乡镇级、片区级及以上教学质量三等奖、现场赛课三等奖及其以上获得者;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时间截止于2015年8月31日未满36岁,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的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27日至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现场报名地址:宜宾市南溪区人才交流中心(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现场报名所需资料:本人两寸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1张、《报名信息表》(双面打印)1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缴纳考务费100元。

  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5年7月30日下午2:30-4:00在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工股(宜宾市南溪区洗脚田区委党校6楼)领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面试,主要方式为说课。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75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每个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名次的竞争岗位,首先按个人参加工作时间先后确定;参加工作时间相同的,则按职称评定的级别档次高低确定;出现职称级别档次相同的,则按评定同级别职称档次时间先后确定。

  (三)体检

  由南溪区人社局、教体局统一组织拟选调教师在区内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后意见)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选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南溪区人社局、教体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五)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示5天。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七)办理调动手续

  在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办理完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选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教体局0831-3324549、区人社局0831-3333346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