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范畴

  从广义上讲,是指反映和概括教师职业道德现象的特征、方面和关系的本质的基本概念。

  从狭义上讲,教师职业道德范畴是指那些反映教师个人与社会、教师个人与他人之间最本质、最主要、最普遍的道德关系的概念。如教师的义务、教师的良心、教师的公正、教师的荣誉、教师的幸福等。

  (一)教师义务

  教师职业道德义务确立的重要性:

  1.教师职业道德义务确立可以减少教育活动中的冲突,有利于教育任务的完成。

  2.有利于教师在工作中进行道德上的“综合判断”。

  3.教师职业道德义务确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义务意识。

  4.教师职业道德义务确立有益于培养高尚的“师格”。

  显见义务和实际义务:

  显见义务:是指我们日常生活中能够看到的普遍的常识性的(理所当然的)义务,例如忠诚、赔偿、感恩、公正、仁慈、自我实现和勿作恶的义务等等。

  实际义务:则表现着我们义务的全部现实,代表着实际趋向我们的义务。实际义务是道德“综合判断”的结果。

  显见义务虽然是理所当然的义务,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它可能仅仅是一种“义务假象”。

  (二)教师公正

  所谓教师公正,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正直无私地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公平合理地解决各种矛盾。

  1.教师公正的作用:

  第一,有助于树立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第二,有助于培养学生优秀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心理。

  第三,促进良好校风和社会风气的形成。

  2.教师公正的培养:

  第一,平等待人,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树立正气。

  第二,坚持正义,敢于向社会不正之风作斗争。

  第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做到自身公正。

  (三)教师的幸福

  教师的幸福能力的培养包括狭义的和广义的幸福能力的培养:

  狭义的:

  1.教师要充分认识自己的职业意义,并将自己的生命意义与之联系起来。

  2.教师必须有较高的德性水平和人生境界。

  3.教师要有自己对教育活动的主体实践能力。

  广义的:

  1.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

  2.教师必须具有高超的教育能力。

  3.教师还应当具有审美的素养。

  教师职业作风

  教师职业作风的要求:

  首先,教师职业作风应当是教师对教育事业、教育工作有执著的热爱之情,视教育教学为一种享受,投入全部的精力。

  其次,教师职业作风应当是讲求教育教学的效率,思维敏锐,逻辑严密,决不是拖泥带水、故做深奥。使教师的教学活动具有启发性,趣味性。

  再次,教师职业作风应当是以宽容、公正、友爱、自主的态度处理教育人际关系,真诚地对待他人,决不做作、虚伪。使人感到与教师的交往是富有感染力的。

  最后,教师职业作风应当是积极进取的,才华横溢的。教师应始终把握着时代的脉搏,用知识的甘露滋润年轻一代健康成长。

  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着重要抓三个方面的教育,即敬业教育、乐业教育和勤业教育。

  1.敬业教育,就是教育教师认识本职业在社会生产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本职工作的社会意义和道德价值。

  2.乐业教育就是教育教师热爱本职工作,认识到作好本职工作是光荣和幸福的。

  3.勤业教育就是教育教师勤于事业,勤勤恳恳地做好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