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7月1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国际交流合作处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校招聘两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如下:

一、校际合作项目协调员(项目运行与开发+协议起草和翻译+辅助来访接待)

(一)岗位职责:

1.校际项目运行与管理

(1)校际项目英文协议起草、翻译或外方协议前期审查;

(2)中英文对照协议的前期审查、校对及修改;

(3)协调校内相关学院与外方院校完成课程对接;

(4)校际项目招生宣传、申请人资格审查、学业成绩转换等;

(5)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与项目学生签订相关协议;

(6)归国项目学生成绩转换和毕业环节手续办理;

(7)接待校际交流项目外方来访团组并安排外方专家学术讲座;

(8)出国雅思培训班招生与教学管理等工作。

(9)参与准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报材料。

2.辅助来访与出访工作

(1)草拟来访团组邀请函;

(2)协助来访团组接待和翻译工作;

(3)草拟出访团组英文材料;

(二)应聘条件:

(1) 男性、英语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2) 身体健康,品德优秀,作风正派,为人正直,热爱外事工作;

(3) 年龄30岁以下,其他条件优秀者,本条件可适当放宽;

(4) 具有较强的中英文运用能力,准确进行口译和笔译;

(5) 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合作精神,能够不定期加班;

(6) 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

(7) 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

(8) 具有留学经历、家在抚顺者优先。

二、外事专办员(外籍教师招聘与管理+出国团组手续办理+国外来访团组联络与接待)

(一)岗位职责:

1.外籍教师招聘与管理,从数量与质量上保证学校外语教学需求;

2.负责外籍教师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确保外籍教师严格履行合同,工作量饱满,教学过程和质量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3.负责外籍教师公寓管理,确保外籍教师生活安全稳定,尽量提供必要条件,

解决其后顾之忧;

4.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学校年度出访计划;负责学校公派临时出访团组

手续办理和回国后出访报告上报;

5.负责接待国外来访团组联络、接待计划拟定和实施、来访报道撰写以及接

待全过程翻译及服务工作;

6.负责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公派出国留学、汉语志愿者工作的宣传申

报和相关手续办理等。

(二)应聘条件:

1.思想作风正派,为人正直,热爱外事工作,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有较高的政治觉悟,理论素养和大局意识;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英语专业或者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5.有较强的中英文书面和口语表达能力。

招聘程序:

采取自愿申报、资格审查、面试的方式,由人事处和国际交流合作处对参加选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上报学校并确定最终人选。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7月9日。

联系电话:56961995 联系人:刘老师

原标题:国际交流合作处人员招聘启事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