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培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

  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筑教办发〔2017〕40号)精神,为确保我县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对象

  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具备的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符合黔教办师〔2011〕91号文件的规定:“从2011年开始,经省教育厅评估批准举办学前教育专业的中职学校,其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生可允许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凡考试合格的人员可视作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水平

  二级乙等(80分)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四)身体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必须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对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员,经现场确认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认定。(教育部考试中心从2016年起不再寄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作为申请人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ntce.cn)。

  三、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安排

  (一)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1.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由开阳县教育局依据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办理。

  2.贵阳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贵阳市电大内)直接受理。

  (二)网上报名的时间及流程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5月26日;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或补报。

  2.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个人网上申报,根据是否参加全国统考选择报名入口,按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以及所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选择相应的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开阳县面向社会认定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的考生,认定机构选择“开阳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开阳县教育局”;贵阳市面向社会认定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认定机构选择“贵阳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贵阳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其他由高校同意组织申报的应届毕业生选择对应高校的现场确认点。

  3.申报人在网上核对所填的报名信息,特别是申请资格种类、身份证号及申请学科。

  4.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5.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考生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纽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考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资格初审、预登记

  网报成功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本人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师范教育类学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身份证及户口薄于2017年5月15日—5月26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到开阳县教育局人事科完成资格初审、预登记,按要求完成体检、思想品德鉴定等。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根据网报提示,到指定的认定机构完成资格初审。

  (四)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申请人在完成网上申报及申请资料准备后,根据网报时认定机构所指定的确认点于2017年5月22日—6月1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9:00—16:00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复审、核对网上报名信息等。

  (五)切实做好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目前,有部分学校的特岗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各学校要及时通知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取得教师资格。

  (六)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与发放

  由于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仍采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证书只有在信息全部导入网络版管理系统,进行全国申报合格人员编号后,教育部根据实际认定合格人数下发证书,所以到6月底才能拿到证书打印;证书发放时间将定于7月底,请各位申办教师资格的人员及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

  (一)开阳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开阳县教育局人事科(开阳一中科技楼二楼)

  电话:0851-87220021

  (二)相关网站域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贵阳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http://www.gyteacher.cn

  开阳教育网http://www.gzk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