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凡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都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严格按省教育厅赣教师字〔2017〕7号《关于2017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3月23日——4月9日宣传启动工作。将2017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通过定南县政府网、定南教育信息网、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宣传。

  2、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拟在江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⑴第一阶段:2017年4月10日至4月18日工作日期间(所有已经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⑵第二阶段:2017年6月13日至6月15日工作日期间(只针对取得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3、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

  4、户籍在我县境内的往届毕业生(或在我县工作的申报人员)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应选勾定南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应选勾赣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5、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应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6、现场确认:第一阶段4月19日至5月9日(所有已经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第二阶段6月16日至6月20日(只针对取得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县教体局人事股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成功,“两学”成绩合格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材料现场确认办理相关手续。

  现场确认上交材料:

  凡户籍在我县境内或在我县工作人员,申报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到我县教体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

  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现场确认时申请者分别应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学校预审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属普通、职教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生身份的,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7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一份(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教育硕士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情况,酌情处理。但参与“国培计划”,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本科生实习学段和专业不在此限);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7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够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网络打印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www.ntce.cn)上进行核验);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www.ntce.cn)上进行核验);

  ⑦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只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以学校为单位,逐人建档集中预审(具体办法由设区市教育局规定)。确认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身份后,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由学校提供能够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网络打印的中职学前教育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过渡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参加三个月以上幼儿园毕业实习证明和鉴定书;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5月23日进行教育教学和能力测试。

  8、体检时间:6月21日

  9、7月中旬,对各项考核合格的申报者发证。

  原标题:定南县2017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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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定南县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