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平凉市2017年中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市教发〔2017〕10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小学学前教育岗位)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4.崆峒区生源(因婚将户籍迁入崆峒区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

(二)学历要求

报考农村中小学岗位(含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年龄不超过30岁。往届毕业生为尚未就业且持有《择业通知书》或派回崆峒区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无具体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16年到公建民营幼儿园服务的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职业资格及专业要求

1.报考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和任教学科。尚未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相对应;非师范类毕业生要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报考农村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的毕业生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其他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任教学科为音乐、美术、体育以及专业为学前教育相关相近专业。本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教育学学科门类下的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艺术学学科门类下的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专业;专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教育类中的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初等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特殊教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