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1、时间:8月10日下午3:00-6:00

  2、地点:灵宝市第三小学(崇德路与天宝路交叉口)

  3、需携带材料:①面试通知单;②身份证;③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出具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④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需提供);⑤师范类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供能证明其为师范类的相关佐证材料(档案、学籍表等);⑥个人1寸照片三张(与笔试准考证同一底版)。

  4、注意事项:通过资格复审,考生需填写《河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登记表》交工作人员审验合格后,发放试讲通知书。

  5、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

  (一)面试时间:8月 11日

  (二)面试地点:灵宝市第三小学

  (三)讲课内容:所报岗位相应学科(灵宝市现行教材),讲课时间为15分钟(体、音、美不超过20分钟,含技能展示时间,信息技术不超过20分钟,含实践操作时间)。

  初中学段讲课科目采用现行八年级上册教学内容(化学九年级上册)。小学讲课科目采用五年级上册教学内容(体育为五至六年级)。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教案设计(20分)+讲课(80分)

  (四)面试程序:

  1、参加试讲人员务于按照试讲通知书上的时间持准考证、身份证、试讲通知书到指定地点集中抽签,确定试讲排序。同时按照第一名试讲者所抽取的题目集中封闭备课,备课50分钟后,将讲稿和教材交工作人员保管,然后统一在候讲室等候。试讲人员自备黑色用笔。讲稿纸,教材由考务组统一准备。体音美专业试讲人员自带所需的教学用具及器材。

  2、试讲者按顺序号由工作人员带领逐个进入考场,领取讲稿和教材,按照主任评委要求进行试讲,时间在15分钟(体、音、美、信息技术为20分钟)内,试讲结束后,要说明试讲结束,待评委亮分后,离开考点。

  3、应试者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考生进入候讲室后,需主动将所带参考资料和通讯工具上交,待面试完毕后退还本人,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犯面试纪律处理。

  4、应试者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应试者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5、面试中,考生只报序号,不得透露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结束后应试者立即离开面试室。离开时不得带走草稿纸等任何资料。

  7、应试者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试讲人员提前安排好生活,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398-8656175

  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