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 [2016]70号)、《2017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辽教发[2017]42号)和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朝阳市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考试工作方案》(朝教[2017]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实施“特岗计划”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

  2、考生须为朝阳市户籍(含县、市、区)。

  3、考生须为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不包含1986年9月1日)。

  4、报考小学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初中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备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报考小学音乐、美术及初中美术教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符合专业要求的(详见附表)允许报名,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

  7、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本科必须为师范类(音乐、美术除外)专业,且符合“建平县2017年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岗位要求信息表”中的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户籍、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2.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2017年建平县农村小学计划招聘52名教师,其中:语文18名,数学15名,英语4名,体育4名、音乐4名,美术4名,计算机3名;农村初中计划招聘48名教师,其中:语文10名,数学9名,英语9名,物理2名,化学3名,生物1名,政治2名,历史2名,体育4名、美术3名,计算机3名。

  岗位条件和要求详见“建平县2017年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岗位要求信息表”。

  三、政策待遇

  1、招聘录取后的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2、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3、工资福利待遇完全按当地在编公办教师待遇执行。

  4.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两者不兼得。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工作满四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由建平县教育局负责。请考生登录朝阳人事人才网(www.lncyrc.com.cn/)或朝阳市教育局(体育局)网站(www.cyedu.cn)或建平新闻网站(www.jpxww.com)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填写并打印《2017年“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

  (二)报名时间:2017年8月26日-9月1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三)报名地点:建平县幼儿园(地址:建平县叶柏寿街道万寿路48号,建平县教育局对过)

  (四)缴费标准:每名考生缴纳考务费两科100元

  (五)考生须携带下列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毕业证书

  4.《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或主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

  6.《2017年“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点击下载)

  7.机关、事业单位(公办)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特岗计划,需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

  8.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在报考建平县“特岗计划”岗位的同时,不允许兼报朝阳市其他县(市)“特岗计划”岗位。每名考生按照招聘学科现场报名,只允许用有效身份报考一个岗位。

  2、笔试报名不受岗位开考比例限制。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考生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省政策规定:三年内不得纳入“特岗计划”。

  4、有师范类专业要求的考生,需提交下述二种材料之一予以证明:一是考生提交“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其上印有“师范”字样;二是考生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未注明“师范”字样,由考生的毕业高校或主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该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5、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题答案以授权委托的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在建平县城内,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两科分数比例约为6:4。考试题型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阅卷结束后,朝阳市教育局、朝阳市人社局根据全市招聘计划,对考试成绩汇总分析后,划定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者,无面试资格。

  (二)面试

  在笔试达到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岗位招聘计划与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人数之比未达到1:2的,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教学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聘用资格。面试工作由建平县教育局、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地点位于建平县城内,具体的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再并列者,按教育学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工作要求及标准统一组织进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合格者由建平县教育局进行考核。

  因个人弃权和体检、考核不合格产生的空岗,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

  七、岗位选择

  报考相同学科的考生在选择岗位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分数高者优先选择所报学科内的招聘学校,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依次类推。在确定工作岗位后出现个人弃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岗,不再补录。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建平县教育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朝阳市教育局。

  朝阳市教育局、人社局将适时在网站上对全市拟聘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上报省教育厅审核,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在公示期间及以后时期,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岗,不再递补。

  九、备案、签约

  由建平县教育局组织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合同,统一填写《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备案表》,并经市、县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十、信息查询

  1、建平县招聘计划、招聘公告和拟聘人员名单由朝阳市人社局、朝阳市教育局、建平县教育局负责发布。

  2、考生笔试成绩由朝阳市教育局在网站上发布。

  3、其他在实施“特岗计划”工作过程中需发布的信息(如: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安排、面试成绩、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员名单等)由建平县教育局指定网站或以其他方式正式发布。

  在“特岗计划”招聘考试过程中,我们将通过网络告之考生相关考试信息,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1.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朝阳人事人才网(www.lncyrc.com.cn)

  2. 朝阳市教育局(体育局)网站(www.cyedu.cn)

  3. 建平新闻网站(www.jpxww.com)

  咨询电话:建平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7821310、7828972

  附表:建平县2017年“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岗位要求信息表

  建平县教育局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