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招聘313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2月15日,报名地点:选派内地招聘组现场、洛浦县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报名点、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教育局。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幼儿教育专业可适当放宽到中师学历。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隐瞒个人重大疾病等,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性别、族别不限,少数民族必须精通汉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生、历届毕业生,有从教经历者优先录用;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学岗位工作的需要;

  4.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高中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初中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参照《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小学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参照《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学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除高职院校部分专业外,其它不限专业。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聘用性质

  洛浦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聘用教师(聘用制),共3130名,由各中小学(幼儿园)按岗位空缺情况进行报名登记,县组织部、纪检委、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测试,合格后分配到报名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积极鼓励参加自治区、地区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