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师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笔试科目和内容如下:

  笔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两科,考试依据《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6年修订版)》,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

  试题类型和分值:

  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客观题和主观题各占50%,客观题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笔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至10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