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纳入本次公开招聘的2个主管部门(单位)所属41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20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7年公主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9日--1999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7年12月2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 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2018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7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按政策规定在服务期、试用期内不得报考的(如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等)。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