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招聘岗位笔试科目分别为:卫生综合知识,满分100分。教育公共知识30分,岗位专业知识70分,合计100分。详见附件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设及格分数线。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7]25号)文件规定,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18年1月22日——1月24日,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公主岭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公主岭市政务大厅七楼),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jlgzl/)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考试招聘计划名额,按照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进行复审;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进入前三名的考生,一并进入复审。具体复审时间、地点、方式,详见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gongzhuling.gov.cn/)发布的《2017年公主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1.资格条件复审时,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还须提供原单位(按人事关系)同意报考的证明。
2.因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复审合格考生现场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缴纳面试费用(8/人)。
4.复审合格考生放弃面试,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