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特岗教师报名条件及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8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本科毕业或高等师范专科毕业。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教育事业。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学业成绩(或工作实绩)优良。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
4. 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5.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