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学、教师职业道德。
专业知识笔试:报考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学科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信息技术、科学岗位的考生参加数学专业知识笔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和藏语文岗位的考生参加语文专业知识笔试。
专业知识笔试的命题依据及标准为:英语笔试不考听力,数学按文科类要求。
面试:
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对于没有组织本专业知识笔试的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和藏语文等专业岗位考生,将加大专业知识水平测试和能力考核力度。面试成绩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