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广大考生整理了贵州湄潭县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相关内容。报名时间:2018年4月1日-4月30日。请相关学员仔细阅读,谨防错过报考时间!更多教师资格考试内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文都教师考试网(jiaoshi.wendu.com)。

  为确保我县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8]69号)和《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遵教办人[2018]3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8年3月15日-4月1日)

  1、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要利用各种途径加强教师资格认定的宣传工作,使申请人能够充分了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条件、政策和工作流程。

  2、拟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完成学历、普通话、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或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证书)等材料准备工作。

  二、网上报名阶段(2018年4月1日-4月30日)

  1、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指导拟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开展网上申报工作。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均设在湄潭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2、申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8]69号)的要求按时进行网上申报。

  ①申报人员按照网上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步骤,如实完成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如果无法打印申报表,则申报人需在现场确认点手工填写。

  ②未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非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入口(申报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者,按黔教师发[2013]401号文件中“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

  ③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入口。

  3、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现场确认、受理申请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阶段(2018年5月2日—5月18日期间的工作日)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8]69号)规定的要求,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2、确认工作中严格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查确认申请人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

  3、思想品德鉴定工作。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思想品德鉴定或证明材料,按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要求填写。有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要求填写(村委会、居委会鉴定的一律无效)。

  四、体检阶段(2018年5月21日—5月28日)

  1、严格执行《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黔教人发[2004]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 的有关规定。

  2、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严格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五、认定阶段(2018年6月1日-6月30日)

  1、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中“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规定,2013年(含2013年)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相同的,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和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须提供国家级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