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上半年建德市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建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建德市教育局组织,建德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实施。

  2.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建德市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建德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3.根据教育部规定,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我市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两个阶段。

  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4月9日—4月16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请务必详细准确,许可决定书、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确认点选择为建德市教育局。

  第二阶段为政策咨询、现场确认及受理申请阶段:

  4月18日,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建德市教育局(建德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4月19日上午7点到建德市中医院参加体检。

  4月27—28日,现场确认、受理申请。

  各申请人必须到建德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交材料(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301室,地址: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939号,联系电话:0571-64726675)办理现场确认。申请人应当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表格(详见附件)。

  申请人材料审核通过,体检合格的,5月下旬将在建德市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通过的,6月初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材料将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申请人。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办理,相关事宜可咨询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5.高中段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查通过后,由建德市教育局报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

  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5月31日左右通过杭州市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进行公示、公告,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证书制作完成后,将与行政许可决定书一同邮寄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6.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建德市教育局(建德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

  建德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64726675;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939号301室。

  附:1.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2. 体检注意事项

  建德市教育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申请人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

  二、政策咨询、现场确认及接受申请的时间、地点

  1.政策咨询:4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现场确认点咨询(也可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体检:4月19日上午7点,体检。申请人至建德市中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3.现场确认、接受申请:4月27-28日(正常上班时间),申请人至建德市教育局301室确认点提交相关材料, 建德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

  三、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资料

  (一)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申请人携带资料:

  (1)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或就读学校证明原件(户籍不在建德市的申请人须提供);

  (3)2寸照片一式二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一张粘贴在体检表上。);

  (4)体检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5)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人携带资料(限2011年及以前入学且未取得过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1)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

  (2)毕业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表、师范生证明各一份(成绩表、实习表须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1999年及以后入学的高等教育师范生须提供师范生证明,证明要求:如申请人属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证明;属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处或学生处出具证明);

  (3)居住证原件(户籍不在建德市的申请人须提供);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证明;

  (5)2寸照片一式二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一张粘贴在体检表上。);

  (6)体检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四、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5月31日左右通过杭州市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进行公示、公告,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证书制作完成后,将与行政许可决定书一同邮寄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五、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六、如出现报错认定机构等情况,更改截止日期为体检前一个工作日。

  七、所提供表格、复印材料纸张规格为A4大小。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4月19日上午7点

  2. 建德市中医院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健康北路1号

  3. 空腹;随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体检表上粘贴好与网报上传一致的照片,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好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五项内容);

  4.体检报告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