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通知》(闽教人〔2014〕86号)有关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并划定合格分数线,面试由各省组织并自行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为严格教师职业准入,教师队伍质量,确保面试公平公正,确定我省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资格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

福建省教育厅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