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区选择: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初中和高中日语、俄语科目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设在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在网报时只能选择“浙工大”考区;报考其他学科的考生须在网报时选择参加面试的考区。
2、网报时间: 面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4月16日9时至19日15时。网报完成后有“待审核”状态,须到现场确认。
3、网报时请注意上传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证件照。
4、现场确认时间: 4月19日—21日下午15时(周五至周日,共三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16:30。其中4月21日截止到下午15时)。
5、现场确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76号温州大学院路校区体艺楼(食堂后面)。
6、面试收费标准:28/人次。(本次报名收费采用现场支付宝收费)
7、本次面试时间为2019年5月18日-19日,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陆网报系统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日期为:5月13日-5月19日。
温馨提示:请考生认真阅读下面公告,合理安排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现将我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初定于4月16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向笔试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本次面试时间为2019年5月18日-19日,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陆网报系统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日期为2019年5月13日-5月19日。
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初中和高中日语、俄语科目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设在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其他科类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由各设区市(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确定。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凡浙江省内人员均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浙江省内人员含:
1.户籍在浙江省内的人员;
2.有浙江省内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人事档案在浙江的人员;
4.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省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师范生可提前到毕业前第三学期)以及在我省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5.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建议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
四、面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
面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4月16日9时至19日15时。符合浙江省报考条件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未参加2019年上半年笔试、使用之前笔试成绩报名面试的,应先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报考者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差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如遗忘注册密码可通过自助重置密码、短信获取密码或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咨询电话等途径重置密码。重新注册不影响之前已获得的成绩。
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及初中和高中日语、俄语科目教师资格的,网报时选择“浙江工业大学”考区,其他报考者在网报时自行选择参加面试的考区。
五、面试报名和确认
全省确认截止时间为4月21日15时。所有报考者须在信息输入后,携带相关材料,按相应考区公告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确认(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照片信息检验、缴费等)。其中,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及初中和高中日语、俄语科目教师资格的,可以到就近的考区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
温州考区现场确认时间:
4月19日—21日下午15时(周五至周日,共三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16:30。其中4月21日截止到下午15时)
现场确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76号温州大学院路校区体艺楼(食堂后面)
确认须由本人办理,所需的材料有:
(一)在浙江省参加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报考者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右侧“成绩查询”栏目下查询到的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二)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浙江省报名参加面试的报考者
已经在外省参加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的报考者,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持有效期内笔试成绩,可以在我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例如:某人在外省参加了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或办理有浙江省内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学历条件也符合浙江省的报考要求,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面试。报考者需携带的材料有: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校生(包括全日制研究生)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或正常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样例见附件,可下载);社会人员提供本人相关学历证书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技术职务职称证明等原件。
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参加考试的,需携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进行现场确认;
3.户籍在本省的社会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人事关系在浙江的外省户籍人员提供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居住地在浙江的外省户籍人员提供在浙江办理的居住证原件。
六、报考费标准
本次面试报考费按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下发的浙价费[2016]17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28/人次)执行,报考费缴纳方式详见各考区报名公告。
七、面试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发放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19年6月中上旬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并在“合格证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信息,可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了解。教育部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10-82345677,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88908550、88908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