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审核时间
4月16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现场审核地点
恩施市清江东路8号(恩施州教育局一楼)。
三、现场审核需要的材料
符合面试报名条件并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在现场审核时,根据户籍和人事关系不同,须提交不同证明材料。
类:恩施州境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第二类:恩施州户籍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州外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已毕业的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或集体户口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类:人事关系在恩施州的非本州户籍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人事关系证明和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第四类: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面试的,参照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告执行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需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明材料。
如果学历材料为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其他未尽事项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
现场审核点场地有限,无法提供足够的停车位,请考生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