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4月16日—19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报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类别“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统一选择开封考区,申报其它类别和学科均选择户籍或居住地(在校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辖市为面试考区。
(二)现场确认:4月17日—2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各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1.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省辖市报考的社会考生
(1)身份证原件。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另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原件;在人事关系所在省辖市报考的,另需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聘用合同和由工作单位缴纳的有效期内社会保险证明。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免费申请)。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
2.在学籍所在省辖市报考的考生
(1)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材料原件;
(2)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格式与要求见附件1);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
3.在开封市报考“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
(1)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材料原件;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校生提供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②社会考生提供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参照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省辖市报考的社会考生”应提供学历证书等材料)。
4.港澳台居民
(1)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其它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各省辖市面试现场确认点见附件2。
(三)网上缴费
现场确认通过后,考生须在4月21日24:00前完成网上付费(网上支付流程图见附件3)。未经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13日起(准考证打印后勿折,并保持纸面整洁)。
(五)参加面试
全省面试时间为:5月18日-19日,考生所在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参加面试。
1.抽题。按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小学全科考生不再答辩,自己从体、音、美科目中任选一项现场进行才艺展示,器材自备。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六)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可于6月11日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引入“互联网+证书管理”模式,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考生直接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打印PDF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部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