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户籍在镇雄县的社会人员。
2.持有镇雄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3.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学历标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
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标准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
根据《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镇雄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六)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2、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3、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七)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8日7:00至5月17日期间的17:00系统开放日。
(二)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提示输入本人准确信息,选择相应现场确认点(镇雄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最后确认自己网报成功方可退出系统。网报时间到期,本省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在现场确认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4月18日至5月17日8:30-17:30(节假日、周末、午休时间除外)。
现场确认地点:镇雄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0870-3120050
2.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和复印件(一份);
(2)户籍证明(或者居住证):户籍在镇雄县的需要提交
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本人页和户主页);户籍不在镇雄县的需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与申请资格种类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登录学信网打印此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用于验证毕业证。
特别提示: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息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习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见附件)。
体检地点镇雄县人民医院,不集中体检,自行自费,体检表由镇雄县医院提供,体检结论签署 “合格”且有镇雄县医院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
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现场确认时暂不提供照片,待领取证书时上交贴照。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新版申请表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认定结果查询:镇雄县教育局将于2019年5月24日前用0870-3120050电话通知不合格人员,未接到此电话通知的适为合格。
领取证书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6月14日8:30-17:30(午休时间除外)。
三、认定机构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镇雄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认定。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昭通市教育体育局认定。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仍然选择户籍所在地的镇雄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昭通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870-2223028,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体育窗口0870-2138480。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原标题:镇雄县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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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