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新教传〔2019〕51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县2019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户籍或人事关系、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伊吾县的中国公民。

二、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019 年 6 月 30 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三)学历条件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学历条件。

(四)教育教学能力及其它相关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教育学、心理学要求: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原件和复印

件;非师范类毕业申请人员须参加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并且两科考试成绩合格。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科门类不一致的申请人员,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具体时间安排

(一)2019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5月10日;

(二)现场审核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5月15日;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体检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5月19日;

(四)现场审核地点为伊吾县教育局人事室,联系人:陈新凤联系电话:6722756。

四、教师资格申请采取网上申请方式

申请人请登录http://www.jszg.edu.cn,点击相关链接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申请。

五、申请教师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

3.1张一寸照片(与上传的照片必须同一底版)。

原标题: 2019年伊吾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