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岗位和学校
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152名,其中小学教师140名、幼儿园教师4名(机关幼儿园2名、教工幼儿园2名)、职教中心教师8名,具体岗位见《2019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人员。
2.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幼师(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人员。
3.职教中心教师岗位招聘对象:①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持有中职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人员;②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持有中职教师资格证并同时持有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参加招聘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存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聘工作由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招聘过程和招聘结果同时在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网、汕头市澄海人力资源网上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择优聘用原则。笔试和面试分开进行,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并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统一招聘,统一安排原则。
由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统一接受报名、统一聘用,报考同一岗位组的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先后选择聘用学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 优先聘用;其他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抽签决定人选)。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相关的管理制度。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
详见《2019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4日、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汕头市澄海区玉潭路教育局三楼会议厅。
(四)报名程序。
1.提供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2019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下载并填写《2019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2)后双面打印。报名时按要求在报名表指定位置上粘贴本人大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组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组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资格审查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应届毕业未取相关证件的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等其他证明);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国有企业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6年7月31日至2019年5月16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尚未取得证书的,由市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并同时提交《2019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奖(加)分申请表》和《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五、考试
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工作规范按照《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要求,结合澄海区教育实际情况执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本次笔试、面试成绩均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各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4.笔试主要内容包括:(1)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2)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
1.面试对象的确定: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确定。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根据进入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数确定面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请留意发布招聘公告网站的有关通知。
2.面试资格审核:进入面试人员须进行资格审核。所有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还未领取毕业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于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并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含毕业成绩表);暂缓就业没有报到证的需提供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在人才交流中心的,应到人才交流中心复印,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加盖公章,并提供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寄档证明)。
(2)属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5)《计划生育证明书》(一式一份)。
(6)国有企业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除证明外,其他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
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审核合格的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5年服务期职责的承诺。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和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现行的汕头市澄海区小学采用的五年级教材,由考生根据指定内容在没有任何参考资料的情况下独立说课;回答问题环节由评委组长根据说课内容和当前教育教学动态等向考生提出问题。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为12分钟。
报考职教中心教师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考生面试不指定备课教材,采用评委提问的形式,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为12分钟。
5.面试纪律:考生不得带通讯工具、教学资料、参考资料及教具教辅材料进入考场;评委以考生抽签序号登记面试成绩,一律不得询问考生姓名及相关情况;考生进入试室说课时,不得自报姓名及相关情况,不得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6.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名,考官中具有教师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占50%以上。
7.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
面试其他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 优先聘用;其他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抽签决定人选)。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根据《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学历、假履历。
七、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本次招聘教师办理聘用手续时,须与招聘学校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新教师是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随时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九、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
3.应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人事股0754-85856062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4-85875440
汕头市澄海区纪委派驻组 0754-85856032 0754-85875345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dchenghai.gov.cn
汕头市澄海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chrlzy.com
原标题:2019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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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奖(加)分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