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本县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本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本县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专升本在读学生、在读研究生),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为康县的中国公民。

(二)学历要求

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注: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015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相应教师资格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普通话水平

申请人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二、申请程序及办法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请。

步:打开网站http://www.jszg.edu.cn/

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进行网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进行网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第二步:点击红色箭头所示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如果已经注册过的,请在上面输入信息后点击登录,进入自己信息页。

第三步:按照提示,读完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选上已阅读并完全同意后,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按照提示,正确输入所需的信息后(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选择自己的现场确认点,然后点击下一步。

第七步:阅读注意事项,然后点击已阅读并下一步。

第八步:据实填写所需的个人信息,完成后点击提交。如还没有填写完,也可选暂存,以后继续填写。

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时,“所学专业”必须与毕业证相同;“申请任教学科”必须选择具体科目,不能只选类别;“工作单位”要填写全称,若无工作单位,请填写“无”;“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均选择户籍所在地康县教育局(非康县户籍不予受理);申请认定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确认点”选择康县教育局,“认定机构”选择陇南市教育局。

第九步:提示您注册成功,请务必记住自己的报名号、密码、常用电子邮箱等信息,以便日后查询使用。申请结束后,请点击“退出”关闭申请页面,以免信息泄露。

2、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本人网报申请成功后,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并打印报名成功后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正反双面打印,本人签名,同时贴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一致的照片),《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陇南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下载地址为:登陆lnrsk002@163.com网易邮箱,密码:12345678910,幼儿园体检表需A4双面打印,小学及以上体检表需A3双面打印,下载打印并填写。

3、现场确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网上报名完成并填好相关表格后,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到受理地点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并进行个人报名信息的现场确认。

三、受理时间:

1、网报时间

2019年4月26日-6月26日17:00,申报的网址:http://www.jszg.edu.cn/。(网站的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3:00)。

2、现场提交材料及确认时间

2019年6月12日至7月12日(早上9:00-11:30,下午3:00-5:00),非工作日除外。

3、受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到康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二楼大厅县教育局52号窗口,留存个人信息登记后在康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提交申请材料。

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939-5939305。

桂老师,电话:0939-5930105。

申请认定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到康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提交申请材料。

联系人:赵老师,电话: 0939-5939305。

四、提交材料及要求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成人院校毕业同时附学籍档案)、原件、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参加国考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全国统考成绩合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到本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居委会注意见)、《陇南市申请教师人员体检表》网上下载打印并自行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体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请下载《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打印并自行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同时交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必须与填报表册中所贴照片、上传系统的照片同底)。

上述材料提交不齐全或表格填写不清楚者恕不受理。

原标题: 康县教育局关于2019年春季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的公告

康县教育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