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9〕3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2019年乐清市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乐清市范围内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的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申请人可查阅温州市教师教育网/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通告)。

二、认定对象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乐清的以下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可向乐清市教育局提出:

(一)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未取得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三)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不同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毕业学生,仍可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申报时间2019年10月11日至17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操作流程》(附件1)。网报成功后可加入乐清市2019年秋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516839265或564893178,以便政策咨询、信息沟通。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9年10月22至25日。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10月25日17:00关停,故请申请人注意务必带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材料不全或逾期恕不受理。

2.确认地点:乐清市教育局二楼西首A206(乐清市乐成街道公安东路104号),联系电话:62523943。

3.现场确认提交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在校期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等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县级及以上档案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印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打印件,申请直接认定的对象不需提供;

(6)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单寸照片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上)。其中1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的姓名及报名号(网报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装入信封现场确认时上交,另1张本人保留供体检时用。

特别提示:网上申报时认定信息系统将对学历、考试合格情况、普通话等级等信息进行核验比对,验证未通过的申请人,除携带上述相应材料的原件外,还须携带相应材料的复印件1份。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其他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时,尽量由本人前往办理。如申请人确实不能亲自前往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必须提交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应注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关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委托事项,同时还须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

五、教师资格认定评审、体检、网络公示、证书发放

(一)经现场确认的申请者,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的要求,由乐清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体检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请在现场确认结束后关注乐清教育网公告公示栏的通告。

(二)经评审通过后,在乐清教育网公示一周,申请人可登录乐清教育网查询认定结果。

(三)11月底或12月初发放认定通过者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操作流程

乐清市教育局

2019年9月23日

附件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操作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首次使用者请先注册,注册成功后再登录系统办理相关业务。(建议使用谷歌、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2.登陆平台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入口。

3.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协议并勾选“已阅读并完全同意”后点击“下一步”。

4.填写“身份信息”。

⑴参加“国家统考”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请选择考试形式,“国家统一考试”。

⑵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请选择考试形式,“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5.添加普通话证书。(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普通话信息库中获取相关信息。(2)如果核验不到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普通话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待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

6.请选择是否应届毕业生,温州大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请勾选“是(在校最后一学期)”其余人员请勾选“否”。

7.添加学历证书。(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学历信息库中获取相关信息。(2)如果核验不到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待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4)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待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5)如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

8.添加学位证书,补全学位证书后点击下一步。

9.选择“认定机构”。请选择认定所在地信息。

“浙江省”,“温州市”;其中,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温州市教育局”,其他的请选择“乐清市教育局”。

10.选择“确认点”。

11.完成以上步骤后请点击“下一步”。

12.填写“申请信息”。⑴照片上传操作步骤,点击左侧“点击上传”,拖动“选择框”,加大或缩小框选范围,完全选择照片,点击“上传”按钮;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⑵个人承诺书上传步骤:①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个人承诺书》链接,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按照承诺书下方的要求操作,上传图片,要求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点击上方“点击上传”,上传完整图片;②利用“选择框”,拖动到照片中虚线框位置,加大或缩小框选范围,将图片中虚线框内的完整内容选择后,点击“上传”按钮;③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

13.请选择证书领取方式。

14.填写个人简历。学习和工作经历从现今开始,倒序填写,至少两条,不得空项。

15.确认申报信息。

16.提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