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595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铜教函〔2019〕20号)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思南县的中国公民,可在思南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居住地、工作地及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程序和条件
(一)根据黔教办师函〔2019〕595号和铜教函〔2019〕20号文件精神,我县2019年下半年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申请人员直接在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http://www.jszg.edu.cn,具体申报程序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说明(附件1)办理。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以及学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等条件来开展认定工作。
(三)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文件规定,对取得《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将不再予以认定。对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但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9月26日--10月17日(工作日:7:00—24:00)。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0月21日--10月25日、10月28日--10月29日共7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现场确认点设在思南县思唐街道城北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的,逾期不再受理)。
(三)现场确认所需材料: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进行现场确认时,需提供资料如下(缺一项不予受理):
1.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名网中填写核对信息无误后下载,用A4纸双面规范打印,表格打印或填写不规范一律不予受理)。
3.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验证认可)的可不提交。(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格检查合格报告原件(见附件3、4,要求在思南县人民医院或思南县中医院体检),当年当次有效。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成绩查询网站:http://www.ntce.cn)。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规证件相片1张,该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户口属本县户籍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不属本县户籍,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8.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完成认定时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2019年12月6日全面完成,12月9日-12月11日发证(工作日)。
四、其他要求
(一)各学区办、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此次教师资格认定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及时通知本辖区各学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认定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并核实信息无误后,自行下载打印网上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可在思南县人民政府网(智慧山水-学在思南专栏(http://www.sinan.gov.cn/ztzl/zhss/)下载打印(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指定在铜仁市人民医院或铜仁市中医院进行体检;初中及以下申请人员指定在思南县人民医院或思南县中医院进行体检),认定机构不再发放有关表册,按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认定机构,认定工作结束后,归入个人档案。申请人须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教育部考试中心不再寄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方式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ntce.cn),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附件:1.关于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的填写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