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我市教师队伍的实际问题,根据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2020年招聘教师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平泉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8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政策法规,实施教育实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7月13日至2002年7月12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13日。

(二)具体岗位条件:见《平泉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