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丹东市教育局、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赴辽宁师范大学组织专场招聘。本次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员15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学校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市直中小学、丹东市第十四中学(完全中学)、丹东市朝鲜族中学(12年一贯制学校)、丹东职专高中部,要求原二批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研究生的本科学段必须为原二批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朝鲜族中学放宽到延边大学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丹东一中、丹东二中、丹东四中,要求 211工程” 大学(地理学科放宽到辽宁师范大学)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研究生的本科学段必须为原二批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

  市直中职学校专业教师,要求职业技术师范类院校或原一批本科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前教育、舞蹈专业和基础课教师招聘条件与市直中小学相同;医学类教师要求原二批本科及以上医学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丹东分校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原一批本科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

  (以上批次本科普通高校及专业以报考者当年高考录取批次为准);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分类与适用请参照《教师资格条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执行);

  7.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