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所属学校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以及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0年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三)中小学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幼儿教师: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经学校出具证明后,可待取得学历学位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证明。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并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在编教师235人,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0年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