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县委、县政府同意,根据《翼城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主要是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其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其他事项
1.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2.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本次招聘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凡符合教师岗位和护士岗位的报名条件者即可报名,如在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的,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3.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报考人员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4.“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含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退役军人,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出现空缺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该专门岗位转为原招聘单位相应的一般性招聘岗位,报名时间顺延一天。
5.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6.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拟聘用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8:00至8月9日下午18:00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yicheng.bmren.cn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翼城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25×35毫米,分辨率295*413像素,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报名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确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3.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报名人员请于2020年8月5日8:00至8月9日18:00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8月9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
4.准考证打印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外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翼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由县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数、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实施。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有关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教师类岗位: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学、心理学及教材教法占30%。
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医、药、技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医学基础知识占70%;护理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护理学基础知识占70%。
笔试结束后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揭晓后,依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视同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档案存放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人社局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总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当场公布。
教师类岗位:采取专业课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能力等。
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3.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面试考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委托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考官组由五人组成,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教师类岗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医疗卫生类岗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翼城县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六、本公告由翼城县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人社局0357--4922596
教科局0357--4932688
卫健体局0357--4922552
翼城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